2005年12月20日,星期二(GSM+8 北京时间)
浙江法制报 > 第二版:时政 改变文字大小:   | 打印 | 关闭 
帮助窃贼逃跑自己落网获刑
外出打工要顾友情更要守法
胡富建

  本报讯  来自广西全州县29岁的小伙蒋柏银因为帮助同乡沈某偷窃后逃跑,近日被台州市黄岩区法院以窝藏罪判处有期徒刑9个月。
  今年7月6日凌晨,沈某等5人经事先预谋盗窃,他们携带铁撬、钢管等为作案工具,乘坐沈某驾驶的柳州五菱面包车,一起至台州市黄岩区宁溪华军彩灯厂,翻墙进入该厂拉丝车间,窃得车间内的铜线成品2056斤、废铜线62斤、铝线轴384只,财物共价值人民币31646元。他们在运赃途中被公安机关设卡查获,沈某等人弃车逃跑。在逃跑过程中,沈某打电话给蒋柏银要其送衣物等到宁溪。蒋柏银明知沈某系犯罪后在逃,仍为其提供财物帮助其逃匿,最后都被公安机关抓获。